【交易争议】 天上掉下的石头归谁

“随着投资客的增加,陨石收藏这个原本小众的市场,我感觉有些扭曲。”济南奇石爱好者张琳表示,让他疑惑的还有一个问题,陨石作为“天外来客”,归属权到底是谁?
徐淑涛介绍,目前国内并没有关于陨石保护与研究的专门的法律法规,也没有具体规定“从天上掉下来的陨石,其归属到底是谁的问题。于是,圈子内都按照‘先占先得’的原则,来理顺陨石的归属”。
但《民法通则》第79条规定,“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、隐藏物,归国家所有。”于是有人借此认为,捡到陨石后,应上交国家。济南陨石爱好者李健表示,《民法通则》的这条规定较为笼统,执行也会比较难,“很多问题不是一部法律能够解决的,我们需要的是一整套法律的制定与规范。”
李健称,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对陨石并不重视,导致了陨石资源的大量流失。比如1997年山东鄄城陨石雨,就有大量的陨石流失到国外。当时有很多美国人来到鄄城收购,开始的时候每克100元,到后来达到每克100美元。“虽然说每年天上都会掉下陨石,但是绝大多数都是一块或者几块,像山东鄄城这种大规模的陨石雨,据我了解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只发生过五次。”
记者了解到,陨石立法保护的呼声也已存在多年。2008年,紫金山天文台台长严俊曾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尽快制定《地外物质(陨石)管理条例》的建议,提出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领海陨落的地外物质,属于国家所有。任何个人、单位和地方政府机关不得占为己有”。
但是,接受采访时一些陨石收藏者认为,类似法规的出台“短期内不太可能”。